首页
|
关于我们
|
客运服务
|
货运服务
|
地面服务
|
招商信息
|
旅游指南
|
民航百科
|
客户留言
您的当前位置:
首页
>
民航百科
>
乘机常识
旅客遗失客票后如何挂失?
常常有一些旅客在飞机票遗失后不知所措,也不知如何办理挂失手续。有时旅客想,丢了就丢了,不再加以理会。其实客票丢失后,旅客如果及时办理有关挂失手续,仍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。
客票遗失后,旅客应立即以书面形式,在所乘的航班飞机规定离站时间1小时前,向航空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。承运人或代理人接到旅客挂失后,将记录在案并即刻通知有关各地,声明该挂失客票作废,以防被人冒用或冒退,承运人不负责任。
如果遗失的是定期客票,承运人在核实该票未被冒用或冒退后,可给旅客补发新票,但在补发的客票上要加盖或签注“补发”字样,并且不办理退票。如果旅客因无身份证等原因不能乘机、要求退款的,受理挂失的单位应给旅客出具证明,旅客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款。
对于不定期客票的遗失,旅客可凭原购票单位证明,向原购票地点申请挂失,受理挂失的单位将及时通告客票所属公司,待客票有效期满后再办理退款。补票、退款的每人要交10元手续费。
[返回]
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|
网站导航
|
联系方式
版权所有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公司
地址:桂林两江国际机场(541106)
电话:(0773)2845114 E-mail: service@airport-gl.com.cn